长春2018年中考志愿填报及招生办法
长春2018年中考志愿填报及招生办法
 
  26日,中考信息网从长春市招生办获悉:今年中考时间为6月27日至29日。2018中考5月25日至29日填报志愿,7月8日查成绩,详情如下:
  
  中考考生填报普通高中志愿的时间是5月25日至29日。
 
  可于7月8日登录长春招生信息网(www.cczsb.com)查询中考成绩。
 
  今年的考题难度将与去年持平,让学生轻松度过考试季。
 
  中考科目及分值
 
  中考科目包括:语文、数学、外语、思想品德、历史、物理、化学、体育与健康。
 
  中考总分为640分。其中,语文120分;数学120分;外语120分(其中,听力25分);思想品德、历史合卷120分(思想品德60分,历史60分);物理、化学合卷120分(物理70分,化学50分);体育与健康40分。
 
  考生于7月8日登录长春招生信息网(www.cczsb.com)查询中考成绩。
 
  普通高中志愿分三批次
 
  填报普通高中志愿的时间为5月25日至29日。
 
  普通高中志愿分三个批次:
 
  第一批
 
  省级示范高中推荐生、统招生、特长生、艺术实验班、国际合作班。设五个志愿栏:第一志愿栏,推荐生;第二志愿栏,统招生;第三志愿栏,特长生、艺术实验班;第四至五志愿栏,国际合作班。
 
  第二批
 
  省重点高中推荐生、统招生、特长生、艺术实验班、国际合作班,民办学校。设六个志愿栏:第一志愿栏,推荐生;第二志愿栏,希望高中双特生;第三至六志愿栏(平行志愿),省重点高中统招生、特长生、艺术实验班、国际合作班,民办学校。
 
  第三批
 
  一般高中统招生,省级示范高中国际文凭班。设四个志愿栏:第一至四志愿栏(平行志愿),一般高中统招生,省级示范高中国际文凭班。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国际合作班、国际文凭班)正在履行报批程序,审批结果以5月25日填报志愿首页公布的说明为准。
 
  双阳区、九台区的考生允许填报东北师大附中、省实验中学、十一高中、市实验中学的统招志愿和本区高中志愿,不能参加中心城区高中网上征集志愿。
 
  往届初中毕业生报考普通高中时只允许报考第三批次中的一般高中统招生志愿。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试不合格的考生不能报考普通高中。
 
  “高职”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含师范类学校)填报志愿的时间和办法按省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执行。
 
  分批次录取 实现批批清
 
  普通高中录取依据第一、二、三批次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分别确定各批次最低控制线,并向社会公布。不公布各学校录取分数线。
 
  ——分批次录取,实现批批清。上一批次志愿录取结束后,能一次性录满的一次性完成,公布录取结果;未能一次性录满的学校的剩余计划,列入该校征集计划,进行一次性网上征集、录取。招生信息及时通过长春招生信息网向社会公布。然后,进行下一批次录取,流程与上一批次相同。
 
  ——每个批次征集志愿设三个志愿栏,均属平行志愿。第一批次征集志愿时间为7月13日,第二批次征集志愿时间为7月15日,第三批次征集志愿时间为7月17日。
 
  ——征集志愿分统招征集志愿和自费征集志愿。长春市招生办通过网络公布征集计划、征集志愿学校控制线,同时公布未录取考生一分段。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依据征集志愿学校控制线,在网上填报征集志愿。填报征集志愿登录密码为身份证号后6位。招生办、学校不再统一组织考生进行填报志愿,不再打印志愿信息表,以考生在网上填报信息为准。已被录取的考生不能参加网上征集志愿。
 
  推荐生的考生报名时间为5月16日至19日
 
  据悉,今年我市推荐生报名时间为5月16日至19日。推荐生志愿填报时间是5月25日至29日,学生在填报普通高中志愿时,同时填报推荐生志愿。符合推荐生条件的考生,只能填报一所学校的推荐生志愿。
 
  推荐生报名和录取
 
  城区省级示范高中推荐生比例占统招计划(不含特长生,下同)的80%,城区省重点高中推荐生比例占统招计划的60%,城区民办高中推荐生比例占统招计划的20%。
 
  双阳区、九台区、榆树市、农安县、德惠市优质高中推荐生比例占招生计划的70%至75%。
 
  城区各初中学校通过校园网、公告栏等途径公布本校获得的推荐生名额。应届初中毕业生可在招收推荐生的高中学校中选择一所学校(只能选择一所)报名。
 
  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5月16日至19日。
 
  5月25日至29日,在填报普通高中志愿时,同时填报推荐生志愿。符合推荐生条件的考生,只能填报一所学校的推荐生志愿。
 
  推荐生志愿分两个批次
 
  第一批次学校:东北师大附中、省实验、外国语学校、十一高中、市实验、六中、市二实验、二中、汽车区六中。
 
  第二批次学校:养正高中、一中、五中、七中、八中、十中、十七中、二十九中、一三七中、希望高中、汽车区三中、东师附中青华学校、省实验繁荣学校、长春外国语实验学校、十一高中北湖学校、市二实验(南校)、二中精致学校(原二中分部)、东师附属实验校、吉大附中实验校、日章学园高中、解放大路学校。
 
  推荐生在各批次中优先录取。根据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初中学校推荐生名额及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五项评定等级择优录取。
 
  初中推荐生计划未完成的,在该校所在区内报考同一所普通高中的推荐生中择优录取。所在区内计划未完成时,其中,公办普通高中未完成的列入该校统招计划,在该校统招控制线上网上征集志愿并进行录取;民办普通高中未完成的列入该校自费计划,在该校自费控制线上网上征集志愿并进行录取。
 
  当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五项评定等级数及顺序完全相同时,顺次按照学习能力与学业水平、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实验操作与社会实践等四方面的具体分数择优录取;其中,学习能力与学业水平、运动与健康以中考成绩为准。
 
  中心城区报考普通高中推荐生的学生中考成绩不能低于所填报学校相应录取批次的最低控制线下30分。
 
  特长生报名和录取
 
  今年,将继续给予有条件的高中学校一定数量的特长生招生名额。想要报考特长生的考生,根据普通高中学校招收特长生专业设置情况,选择符合自身特长的学校,并在5月25日至29日通过长春市招生办网上报名系统填报普通高中学校特长生、艺术实验班、艺术学校志愿。特长生、艺术实验班、艺术学校只能选报一个志愿,不能兼报。填报特长生志愿需同时填报测试专业。
 
  特长生中考成绩不低于普通高中最低控制线60%。获得国家级行政部门举办的各项大赛前八名或达到国家二级运动员标准及以上的体育类特长生,获得国家级行政部门举办的大赛三等奖及以上的科技、艺术类特长生,适当降分录取。
 
  我市中考招生照顾政策
 
  1.少数民族考生报考普通高中(不含少数民族高中),降1分录取。
 
  2.省级优秀学生(初中阶段)报考普通高中和5年一贯制高职师范专业,加3分录取。
 
  3.学习日、俄语种的考生报考普通高中,降5分录取。
 
  4.港澳同胞、台湾省籍同胞和华侨、归侨子女,降5分录取。
 
  5.获得市(州)及以上见义勇为荣誉称号的人员或其子女,降10分录取。
 
  6.革命烈士子女,降20分录取。
 
  7.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的子女报考普通高中,降10分录取。
 
  8.荣记二等功及以上人民警察的子女,报考省级示范高中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自费志愿,降5分录取;报考省重点高中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自费志愿、民办自费志愿,降10分录取。
 
  9.现役军人的子女,报考省级示范高中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自费志愿,降5分录取;报考省重点高中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自费志愿、民办自费志愿,降10分录取。
 
  10.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平时荣获二等功或战时荣获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现役军人的子女报考普通高中,降10分录取。
 
  11.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的子女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四项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现役军人子女报考普通高中,降20分录取。
 
  12.作战部队现役军人子女报考普通高中,降1分录取。
 
  每位具备上述条件的考生只能享受其中一项照顾政策。
 
  作为推荐生志愿时,不享受照顾政策。往届初中毕业生不享受照顾政策。
 
  凡符合照顾条件的考生,必须按规定时间交验相应的原始证件及其复印件,填写《照顾加分考生申请表》。照顾名单要在学校显著位置和长春招生信息网公示5个工作日。
 
  从2018年初中一年级新生开始,长春市将执行《吉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文件中考录取奖励政策。

温馨提示:更多中考相关资讯,各科目学习方法技巧分享,敬请关注中考信息网查看!
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