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保定中考报名开始了,至5月4日结束
2018年保定中考报名开始了,至5月4日结束
 
  中考信息网从保定市教育考试院获悉,我市2018年中考报名工作从4月26日正式开始,5月4日结束。其中,主城区在校就读考生报名时间为4月26日至5月4日,在外地借读和非在校考生报名时间为5月3日至4日。
 
  今年中考报名,市区主城区学校不再交验户口簿,由学校上交经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加盖学籍管理专用章、学校校长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的相关报表。
 
  报名条件
 
  一、凡在我市有正式户籍、学籍,经所在学校审查合格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可以报考省级示范性高中、一般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五年制(含“3+2”)、“3+4”本科等院校。
 
  二、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本地户籍就业人员随迁子女符合以下3项条件的,经所在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后,允许在县(市、区)就读学校报名参加中考,可以报考省级示范性高中、一般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五年制(含“3+2”)等院校:1、考生父(母)在我市辖县(市、区)有经商证明(营业执照)或劳动协议(劳动用工合同书);2、考生父(母)及考生本人持有我市辖县(市、区)居住证;3、考生已在我市辖县(市、区)属学校连续就读满三年以上,且注册学籍的初三应届毕业生。
 
  三、其他非我市户籍考生,原则上应回户籍所在地报考,但因特殊原因不能回原籍报考,且已有我市学籍、拟在我市高中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可报考一般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
 
  四、往届生可以报考五年制(含3+2)高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不得报考普通高中。
 
  五、凡拟升入普通高中和五年制(含3+2)高职等职业学校的毕业生必须参加中考;已取得高中段学籍的学生不得报考。
 
  六、保定一中“1+3”创新实验班的学生不再参加中考。
 
  报名办法及要求
 
  一、应届毕业生由学籍所在学校到市教育考试院、县(市、区)招办办理集体报名手续,在校就读的往届毕业生随就读学校报名。
 
  二、主城区在外地借读的考生在市教育考试院(莲池北大街632号)一楼中考处报名。借读生需准备户口簿和借读地学籍管理部门出具并加盖印章的学生学籍基本信息证明。各县(市、区)在外地借读的考生到县(市、区)招办指定的地点报名。往届考生需准备毕业证及户口簿。报名工作需考生本人亲自报名。
 
  三、应届毕业生的报名信息由学校负责采集录入微机;借读生的报名信息由报名点负责采集录入微机。
 
  四、凡符合省、市有关文件精神,享受优惠照顾条件的考生,由考生所在学校集体到市教育考试院、县(市、区)招办办理相应手续。
 
  市教育考试院提醒广大考生及家长,根据规定,市区主城区(莲池区、竞秀区、高新区)和白沟新城初中入学时的择校生(片外生及在非指定公办初中学校就读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民办学校除外)和有转学经历的学生,报考公办省级示范性高中时按中考成绩扣减50分后的实际分数参加排队录取。这类考生录取会受到一定的限制,报名时须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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